无相念佛——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法門之理論與入門



第一節 本法門是修定之法門,非持名法門



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法門是一種修定的法門,藉著修定的方法修淨土,是既直接又有效的淨土法門。(註五)

一般人修淨土法門,大多是持名唸佛,也就是唱唸或默唸佛號的方法。不停的唱唸,到達只有佛號而無妄想妄念的地步,一心繫念佛之名號,名事一心。持咒的人亦大多如此。

然而,《楞嚴經》中二十五位菩薩所說的各自修行圓通法門,無一不是修定的法門。每一種法門都可以使人親見佛性,證得理一心,乃至五蘊皆空的究竟解脫境界,所以叫做圓通法門。其中第二十四種法門,也就是〈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所敘述的念佛圓通法門,此一念佛圓通章的全文,無一處說到持名唸佛。自始至終,皆說「憶」說「念」,而不說持佛名號,唸佛洪名。乃至於文末說到「都攝六根、淨念相繼」之境地而「入三摩地」。

何以故?憶者無名字、無形相。念者無名號、無聲音。若有名號及聲音,便成了唸佛號、唱佛號。所以念佛圓通章全文不曾說到持名唸佛,而說憶佛念佛。

譬如念佛時,口中唱唸佛號,舌根必動;胸腹則因唱唸佛號,必須控制出氣及緊急吸氣,是身根動,鼻根亦受牽動;口唸時凝心傾聽,是耳根動;諸根既動,意根不得不動。如此,即不能算是都攝六根,更談不上是淨念相繼。若在心中默唸佛號,同時憶念於佛,則眼耳鼻舌身等五根雖然不動,卻仍有意根在動。當心中佛號不停地在唱唸時,心中其實是在重覆簡單的妄念。如果是唸「阿彌陀佛」,則一句佛號是四個念、四個聲音;既然有四個念和四個聲音在心中不停地重複著,可知意根尚未攝於不動。既然意根尚未攝於一念而保持不斷,便不能稱為都攝六根、淨念相繼。

所謂淨念相繼,乃指心中的那一念是清淨之念;苦思世俗事即非淨念。即使是思惟善事善法,甚至思惟佛法,都不能稱為淨念。從修定的知見而言,凡是一切的語言文字形相,都是妄念,不名淨念。必須是離卻語言文字形相來憶佛念佛,這個念頭才叫做淨念。這樣憶佛念佛的淨念相繼不斷,才是淨念相繼。如果這個淨念有時被打斷,然後再繼續,也不能稱為淨念相繼,只能稱為淨念斷續。即使只是中斷一秒鐘、半秒鐘,也只能稱為淨念斷續。欲入三摩地(定)者,不但要都攝六根,還得要淨念相繼才成。所以都攝六根、淨念相繼是離相的、是無相的。

茲另引《大寶積經》裡面的一段經文來說明:「言無相者,所謂無身及身施設,無名無句,亦無示現。」凡修習 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法門者,務請將此知見融會貫通,深入領會。

依字面解釋,所謂無相,就是沒有色身,沒有因色身而有的一切思惟法則的施設,沒有語言、文字、名句,沒有意思表示可以讓人得知得見。

詳細一點來說:我們所處的這個物質世間,有人、各種傍生、一切無情生命和介乎有情生與無情生之間的生命(天、修羅、地獄、餓鬼等四道暫且不論),有種種分別,乃至人與人間的外表相貌互相差別,各類有情生與無情生,於其同類之間的相貌互相差別,皆因有色身的緣故。若無色身,便無此表相;既無表相即是無相。

此物質世間的一切表相、行為、符號、思惟、法則之施設,皆因色身而來。若無色身存在物質世間,則一切表相皆不存在;既無色身與表相,便無行為、符號、語言、思惟、法則等存在於世間。欲界天(註六)── 即多數外教所謂的天堂、天國等,亦復如是。

此物質世間的一切言語,包括傍生類的聲音訊號,皆因色身之存在而施設,以便與同類及異類互相溝通和表示完整意思。因有文句、便有思惟;因於思惟而有法則;發展到後來便有文學、神學、科學、藝術、形而上學……等等一切世間學問施設。因為有色身,便有爭執、愛戀,於是世間便為解決因爭執貪愛所起的紛爭而制定法則,這些法則的演進,漸漸成為法律。

是故世間一切語言、文句、名相、思惟、法則等等法相之所以生成、存在、演化,皆植因於身的施設。這一切語言、文句、名相、思惟、法則之存在,只有一個目的──表示意思。而意思表示之存在,便是因為有色身的緣故。物質世間是如此,欲界六天亦復如是。所以諸佛世尊多在人間成佛。若不在人間成佛,而在欲界天成佛,則只能度化欲界天的眾生── 天人、天神、天主。不能顯示於人間,則難以度化人間眾生。而欲界天眾生貪著五欲之樂,度化甚難。若在人間成佛,度人較易,以眾生得親見恭聞故;而欲界及色界諸天之有緣者,亦得於人間奉覲。是故諸佛世尊皆在人間成佛,以人間有色身及有語言、文句、名相、思惟、法則等「身施設」可以示現之故。

由以上經文略釋即知:若離色身、身施設、語言、文句及意思表示,便是無相。而此念佛圓通法門,所謂「憶佛念佛、都攝六根、淨念相繼」之境界,沒有色身、語言、文句、符號、色身施設等,亦無法示現予他人知悉。除非這位無相念佛的人,藉著色身及語言文句等色身施設之思惟和法則,向他人示現這種念佛的方法和境界,否則他人無從得知。而此種無相念佛之境界,才是 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法門之真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