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之真實義



甲、菩薩法道智慧廣大深邃,二乘法道智慧狹小淺薄



聲聞緣覺二乘人依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法及緣生法等生滅法,現量觀察蘊處界等法之苦、空、無常、變異之虛妄性,信受佛語:「滅除對三界中蘊處界之貪愛後,入於寂滅之無餘涅槃,能究竟苦邊,永遠不再淪墮於三界生死中」,因而厭離蘊處界等五蘊身心,取證沙門四果,對於法界實相之親證,則完全無法觸及。這是由於二乘人的智慧狹小,不能正解 世尊對於法界實相之開示,故對於智慧狹小之二乘人或凡夫,往往置答其所問。例如《雜阿含經》卷三十四第九六一經,婆蹉種比丘問 世尊:「為有我耶?」世尊默然不答,如此三次,世尊皆不回答,婆蹉種比丘只好離去。阿難尊者見到此種情形,與 世尊一向循循善誘之開示不同,便請問 世尊緣由。世尊回答的經文如下:

佛告阿難:「我若答言『有我』,則增彼先來邪見;若答言『無我』,彼先癡惑,豈不更增癡惑?言『先有我,從今斷滅』。若先來『有我』,則是常見;於今斷滅,則是斷見。如來離於二邊,處中說法,所謂:『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起,故是事生。謂:緣無明行,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

語譯如下:佛告訴阿難:「對於婆蹉種的問題,我若是回答說『有我』,則會增加他原來將蘊處界生滅法中之某一法,當成是真實常住我之邪見;若是我回答說『無我』,那他原先認為『蘊處界有真實我』的愚癡煩惱,豈不是又更增加嗎?那麼先前他認為說『蘊處界有真實我』,現在因為說『無我』而又變成斷滅法。若先前認為蘊處界有『真實我』,叫做『常見』,現在又將『無我』認知為佛法中無有本識之『真實我』,則蘊處界法滅盡後,變成了斷滅,就叫作『斷見』。如來離開『常見』與『斷見』二邊,站在實證本識之中道性的立場來說佛法,也就是說:『由於如來藏的功能性,有蘊處界的功能種子存在於如來藏,因為這樣的緣故,而有蘊處界;有前一支的緣生法生起的緣故,導致後一支緣生法接著生起。就是:由於有『無明』支緣生法而有『行』支緣生法等等,成為流轉門,乃至依於還滅門,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最後能夠滅除。』」

從上述 世尊答覆阿難尊者,可以知道:婆蹉種比丘只相信蘊處界生滅法,不相信外於蘊處界法,有本識如來藏存在。因此,其知見不是將蘊處界法當做「真實我」而落入常見,就是錯認蘊處界法滅盡後,無有一法存在而落入斷見。婆蹉種比丘無法正確的了知,世尊是站在親證如來藏本識之中道性的立場而說法,因此,對於智慧狹小的聲聞比丘,世尊不予開示如來藏的勝妙法,何況是外道凡夫而請問實相法義,當然應予置答。

對於聲聞比丘,世尊只以蘊處界法教導之,令其觀察蘊處界諸法的生滅、無常、變易之虛妄性,蘊處界法中無有一法是「真實我」,因而厭離蘊處界法,乃至將蘊處界法因緣和合而成之「虛妄我」視為眾苦之根源,唯有徹底否定「虛妄我」之存在價值並滅除之,方能解脫於三界生死流轉之苦;並且相信佛語無餘涅槃非是斷滅境界,而唯有無餘涅槃的本際是寂滅而真實,是常住不變的,可以永遠離開生死流轉而得到究竟的寂滅之樂。聲聞比丘由於畏懼「虛妄我」之存在而流轉生死,不願再有來生之「虛妄我」導致不可預知之苦果,因此,急求滅除「虛妄我」而入無餘涅槃。由於聲聞緣覺二乘人斷除蘊處界現行之煩惱,不斷煩惱習氣,只觀察屬於生滅法的蘊處界法,無法探究屬於不生不滅法的法界實相,故說二乘法道狹小淺薄。

菩薩於 世尊所說「我」與「無我」不產生錯誤的見解。世尊所說「無我」者,意謂:於蘊處界及器世間等生滅法中,無有不生不滅之法性可得,蘊處界及緣生法等等諸法皆是眾緣和合而生之生滅法,既是眾緣和合而生,必然可知蘊處界等生滅法皆是緣起性空之法,空無自性,無有一法可以稱為常、恆、不變易之「我」。然而,一切諸法皆是空無自性,則空無自性之無我法,如何可以自行生起而不斷地生、住、異、滅循環不已?必然應有不生不滅之「法性」一切時常住,令一切諸法運行不斷,令十二支緣生法循環不已,此「法性」即是一切外道所尋覓而不可得之「真實我」。因此,「我」與「無我」皆是假名,菩薩不墮一切假名中,如實知見 世尊真實意旨,不墮想像、猜測之中。例如《雜阿含經》卷十第二六四經:

爾時,世尊手執小土摶,告彼比丘言:「汝見我手中土摶不?」比丘白佛:「已見。世尊!」「比丘!如

是少土,『我』不可得;若『我』可得者,則是常、恒、不變易、正住法。」

語譯如下:這個時候,世尊手拿著小土團,告訴那個比丘說:「你看到我手中的土團嗎?」比丘回答世尊說:「我已經看到了。世尊!」世尊說:「比丘啊!蘊處界等生滅法,就像眼前所見這麼少的土,在這麼少的土中,『我』是不可得的;若是有一個『我』可得的話,一定是常、恆、不變易、永遠現前住持世間的法。」

菩薩正解 世尊所說,於人間之蘊處界法及緣生法,只是如來藏所變現的諸法之一,尚有地獄、餓鬼、畜生、天等諸趣法界之三界法,亦皆是如來藏之所變現。因此,世尊手中代表此世人趣的小土團,相對於過去現在未來三界諸趣的大地土而言,只是極少分之法而已;此意是說,如此極少分而生滅不已的蘊處界及緣生法,必然不可能找到常、恆、不變易的「我」,故蘊處界及緣生法,無有一法可以稱為「我」,假名「無我」。然而,三界五趣一一趣之蘊處界法,得以出生、暫住、變易,最後消滅,下一世又再出生,循環不已,亦將壞滅,必然有貫通過去現在未來諸趣的常、恆、不變易、一切時正住之本住法,令一切諸法生住異滅循環不已。此常、恆、不變易、正住之法,即是一切眾生尋覓而不可得之「我」,假名為「我」——如來藏。如來藏離見聞覺知,不是蘊處界所攝,是出生蘊處界的法;祂不於六塵萬法起分別,亦不自知我,是「無我性」。但是,眾生依覺知心之自我了別,虛妄顛倒的以為覺知心是常、恆、不變易的「真實我」,故 世尊隨順眾生之用語,假名「無我性」之如來藏為「我」。

菩薩除了能夠正解「我」與「無我」之真實義外,於 世尊手執小土團說法之指示中,如實正知蘊處界法皆是緣起性空之法,虛幻不實,並現量親證 世尊所指示之法界實相——如來藏「我」——之所在,現前證知如來藏之實際,即是二乘人所入無餘依涅槃之本際。菩薩與二乘人同樣現量觀察蘊處界法及緣生法,皆是苦、空、無常、變異之虛妄法,確認蘊處界法皆是因緣和合,無有一法為真實我,而一切貪瞋癡等染污法皆是意識覺知心對蘊處界等法之貪著所作,所作的觀行都只是在世俗有為法的蘊處界範圍中。然而,菩薩卻有不共二乘人之處,進而觀察蘊處界的來處,了知確實是從如來藏本識中出生的;如來藏對蘊處界法一向不貪著亦不厭棄,永遠處於遠離六塵貪厭之自住境界而如如不動,顯現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菩薩現量觀察如來藏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之清淨性,觀察如來藏貫通三世,出生色法及七轉識,含攝三界五趣一切諸法,如來藏是一切眾生自身流轉生死之本體,因而逐漸轉依如來藏之清淨性,這是二乘聖人所不能知的,所以說菩薩法道智慧廣大深邃。

菩薩依現觀如來藏之智慧,逐漸依據方廣唯識諸經所說,如實正知如來藏具足種種「法性」,例如:如來藏具足七種「性自性」,故令蘊處界諸法得以生住異滅、循環不已;菩薩亦了知如來藏之五法、三自性、七種第一義、二種無我等等實相妙法,逐漸轉依如來藏種種清淨之自性,依無生法忍現觀如來藏一切法性所顯之種種自心現量而地地增上,乃至究竟成佛。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

三僧祇劫具修諸度,八萬四千波羅蜜行,越生死流,方至菩提大安樂處。不如趣向二乘道果,三生、百劫修集資糧,斷生死因,證涅槃果。

菩薩法道必須親證法界實相,破無始無明塵沙惑,然而究竟了知法界實相,斷盡煩惱之現行與習氣,斷盡塵沙無明的上煩惱,需經三大無量數劫,由此可知菩薩法道之廣大深邃;相較於二乘法道,只須斷除三界見思惑之現行,慢者百劫修集資糧,快者三生修集資糧即可成辦。由此可知,二乘法道相較於菩薩法道確實狹小淺薄,菩薩法道相對於二乘法道確實廣大深邃。菩薩法道含攝二乘法道對於蘊處界苦、空、無常、無我之世俗諦現觀,然而菩薩法道中對涅槃本際之現觀,則非二乘人之所能知;二乘阿羅漢雖現證有餘依涅槃,然而對於無餘涅槃之境界,無法於捨壽前現量觀察,捨壽後入無餘涅槃,由於蘊處界一切法皆已滅盡,故亦無覺知心得以現觀。因此,菩薩現觀涅槃本際之般若智慧,以及由般若智慧所發起之種智智慧,皆不共於二乘。二乘人無法正解法界實相,不能指示一切發起大心欲了知法界實相之眾生,故智慧狹小淺薄之二乘人不能成為世間眾生的導師;菩薩親證二乘法,親自證驗二乘人所親證蘊處界之虛妄性,可以指示二乘種姓之人,同時亦可指示大乘種姓之人,親證法界實相,故菩薩能成為世間眾生的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