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見與佛法——當今台灣之邪說、外道、及佛弟子應有之認識



法義辨正無遮大會 補充聲明:



於公元二○○ 三年初退失佛菩提之人,離開我正覺同修會之後,誹謗正法根本之第八阿賴耶識為生滅法,誣指阿賴耶識為另一第九識真如心所生者,後為拙文《略說第九識與第八識並存之種種過失》所破,不能置一詞以回辯。復因曾被誤導之某法師來函,將彼等所說之邪謬主張,代諸佛子於函中具體提出質疑,欲救大眾;平實閱罷彼函,知彼法師隱有如是善意,乃造《燈影》一書以述正義。《燈影 》出版流通之後,彼等無法應對,乃至不能置辯一詞,深知自己法義所墮邪謬,已無法善後,隨彼等離去之眾人對彼等信心已經盡失;彼等諸人為救亡圖存故,乃化名龍樹後族,在網站上要求召開「網站論壇上之法義辨正無遮大會」,欲藉此示現其法正確之假象,挽救失去信心之隨學眾人繼續跟隨。

然而法義辨正有私下與公開二種,公開辨正復有「無遮」與「有遮」二種:有遮者謂限定之人方可上台論辨,無遮者則無限制,任何人皆可上台辨正。因有遮及無遮故,規矩即有不同:有遮者得因雙方之同意而不需切結負責,無遮者則上台辨正者及論主等雙方皆必須切結負責。今者化名龍樹後族之退失佛菩提者,在網站上欲作無遮大會之辨正,如何能作切結?切結之後將如何履行義務?都不能實行也!由於無法實行故,平實必無可能同意「在網站上召開無遮大會」,彼等即可因此而向跟隨者說言:「我與蕭平實辨正法義,而彼不敢與我辯,可見蕭平實之法義錯誤。汝等可安心跟隨我學法。」以如是手段而欲達成其欺騙跟隨者之目的。然而,彼等雖非平實在書中《 法義辨正聲明 》所指定之辨正對象,平實亦願降格與之作公開之無遮大會辨正,或作私下之有遮法義辨正,是故由會中同修要救龍樹後族出示姓名、電話、地址,以便聯繫召開法義辨正無遮大會之時間、場地…等事宜;而彼龍樹後族拒不告知真實姓名、電話、地址,逃避自己所應負之基本義務,不肯依天竺規矩實行,只欲在網站上縮頭藏尾而作不必負責之辨正,以龍樹後族之名而玷污 龍樹菩薩令名。如是隱藏身分而以化名在網站論壇上所作之辨正,必定產生強詞奪理、惡詞劣語等寡廉鮮恥之不理性行為,難能達成法義辨正無遮大會之善意,並無實質意義。可見彼等諸人只是以此行為,欲達成誤導跟隨者之目的,欲令跟隨者誤以為彼之法義確實正確;故其提出網站論壇法義辨正無遮大會之說,只是障眼法,藉此欺騙跟隨之人,並無實義。

以往曾有公開「弘法」之藏密上師,作法義辨正無遮大會之邀約,但後來皆要求改為私下辨正;及至辨正時間屆臨時,卻又爽約不到,亦不肯以一通電話告知取消之事由。如是行為,皆屬同一目的,只是欲藉此事達成籠罩信徒之目的,其實並無意願與平實作法義辨正;然後私下對信徒謊言:「我邀蕭平實辨正法義,但蕭平實不敢與我辨正,所以法義辨正無法召開,可見蕭平實的法義錯誤。」如斯等人言行不一,往後仍將繼續有之。如是事相,今予披露,令眾週知,可免以後有人再被誤導。若有人再以「網站論壇法義辨正無遮大會」以邀平實者,皆無實義;唯有無智之人、閑著無聊之人,方能與其同在虛擬世界之網站上,作諸不負責任之強辭奪理言說也。假使彼等退失之人,真願與平實作法義辨正而召開無遮大會,或私下之有遮大會乃至密會,而非縮頭藏尾、要求在虛擬世界之網站論壇上辨正者,平實必定欣然答應,絕無不應之理,救度彼等諸人回歸正法,乃是平實所一向樂為之事,焉有拒不答應之理?昔日彼等初離同修會時,平實已曾多方求見,而彼等諸人無一肯見平實,由此可知一斑也;今披露此事,普願有智之人知之。至於其餘未曾被平實評論法義之人,請勿邀約平實,平實難有空閑一一與之辨正,仍請回歸原來之聲明為禱!

佛子 平實 謹誌

公元二○○ 三年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