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蘊真義——依《成唯識論、唯識述記》正義略顯安慧論師《大乘廣五蘊論》之邪謬 ─ 兼述現觀識蘊內涵、取證初果、親斷三縛結之具體行門



第十章 安慧「廣五蘊論」妄說阿賴耶識為有漏有記性



安慧論師曾妄言阿賴耶識是有漏性,故言阿賴耶識能遍計諸法而起執著,故言阿賴耶識有虛妄分別性……等。此說乃是未悟之人所說者,與諸親證阿賴耶識之菩薩所得現觀大異,由此可證安慧師徒根本不曾證得阿賴耶識。未證阿賴耶識之人,不能現觀阿賴耶識之真如性、相,是故不能了知般若實義,尚且不能初入七住,不能成為「位不退」之賢位菩薩,如何有智有慧?而敢大膽創造《大乘廣五蘊論》,破斥阿賴耶識,成就破法重罪,實屬無智。由是緣故, 玄奘菩薩及傳人 窺基菩薩共皆破斥其說,有文為證:

《成唯識論》云:【有義(此有義者即是安慧之說也):八識及諸心所,有漏攝者皆能遍計,虛妄分別為自性故,皆似所取能取現故,說阿賴耶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種為所緣故。[0045c22] 】語譯如下:《《有人如此說(此是安慧論師所說):八識心王及其種種心所法,若是有漏所攝的話,都是會生起遍計執性的,因為第八識是以虛妄分別作為自性的緣故,都是似有能取所取而有二取的現象出現的緣故,瑜伽等論中說「阿賴耶識以遍計所執自性的妄執種子作為祂的所緣」故。》》

然而這是安慧誤解《瑜伽師地論》和《顯揚聖教論》意旨以後,所作的虛妄說法;《瑜伽師地論》和《顯揚聖教論》的明文記載,卻不是像他所說的這樣,二論現在都還存在、都還可以稽核。如今卻有人誤會了《成論》中這一段話的意思,將安慧所說的這一段話,誤認是聖 玄奘菩薩所說的法,取來公開誹謗阿賴耶識是遍計執性、是有為有作、是依他起性,因此而否定阿賴耶識,誣謗阿賴耶識心體是生滅法,更發明另一個能生阿賴耶識的第九識自性清淨心如來藏(詳見法蓮法師所「著」之《如來藏與阿賴耶識》一「書」第八頁),另立一個想像中才會有的心體為如來藏,將本來一心二名的如來藏與阿賴耶識分割為二心,據以否定阿賴耶識為有生之法,成就謗法之大惡業。

譬如法蓮法師如是云:《八識皆是彼「如來藏自性清淨心」所現八種了別識故,三界一切萬法皆由八識不實妄想生故,怎可說第八阿賴耶識就是如來藏自性清淨心?怎可說阿賴耶識函蓋自性清淨心?何以故?因八識皆是如來藏自性清淨心所現心法故。》法蓮師如是分割第八識為二心,或將阿賴耶識貶抑為如來藏的心所法,然後說阿賴耶識是從另一永遠不可知、不可證的、想像中才會有的如來藏中所出生者;復再以此邪論而否定阿賴耶識,說阿賴耶識是從另一想像中的如來藏中所出生的心所法,故意昧忽《楞伽經》中 世尊所說「此阿賴耶識名如來藏,而與七識共俱」之聖教;對《楞伽經》中 佛所說「廣說有八識」之聖教不能信受,堅決主張共有九識,認定第九識如來藏出生了第八阿賴耶識,然後因為自知逃不過平實所造「八九識並存的種種過失」一文侷限,所以再來狡辯說第九識如來藏與第八阿賴耶識非一非異,所以同是第八識。

若然,則依其邏輯,應第八識不得名為第八識,前七識從第八識中出生而與第八識非一非異故,不得名為第二乃至第八識故,八識皆應同名為第一識故,則第八阿賴耶識應無第八識之名;彼理既可如是,則此理亦必定如是故,則法蓮師所言能生阿賴耶識心體之法即應名為第九識;則 佛說識共有八之說法,便成妄說;然 佛終不虛妄,故知法蓮師如是說法者,乃是謗 佛之說。

復次,楊、蔡、蓮……等人為逃避八、九識並存之無量過失故,主張「阿賴耶識與如來藏非一非異,同為一識,故無八、九識並存之過失」,但是他們所建立的另一想像中才可能存在的「如來藏」,既能出生阿賴耶識,當知必定是心體;若非心體,則無能力出生第八識心體故;既能出生第八阿賴耶識而是心體,則必定是第九識,不能狡辯為第八識,則已成就八、九識並存之無量過失。若強言是與第八阿賴耶識非一非異者,則只有一個狀況可以是和第八識非一非異,那就是說:如來藏是第八阿賴耶識之心所法,或者阿賴耶識是如來藏之心所法,才有可能是非一非異而非八、九識並存。但是如此說法,則又輾轉出生無量過失,若欲破之書之,必將罄紙難盡,其過失無量無邊故。所以楊、蔡、蓮等人在余文《略說第九識與第八識並存……等之過失》寫出之後,變更說法而主張「阿賴耶識與如來藏非一非異,同是第八識」,藉以逃避八、九識並存的無量過失,仍然進退失據,不能成立。

復次,諸經中 世尊所說者,一向皆說前七識及一切法都從阿賴耶識心體中出生,又明說如來藏即是阿賴耶識,不曾說過如來藏與阿賴耶識是二心,亦不曾說過阿賴耶識從另一心體中出生,亦不曾說過阿賴耶識從如來藏中出生,更不曾說過阿賴耶識是如來藏的心所法,因為 佛已明說阿賴耶識有其心所法故,則已證明阿賴耶識非是任何一心之心所法故。如今法蓮師卻盲從印順所推崇之安慧邪說,認定阿賴耶識是識蘊所攝,認定阿賴耶識是生滅法,認定阿賴耶識只是如來藏的心所法,而不是猶如七識心王一般可以擁有獨自之心所法而運作者,則已成為謗法之最重罪,未來世果報無量,難可承受。

復次,比丘誹謗根本大法之如來藏阿賴耶識,比之於在家二眾之謗法行為,乃是更為過分逾越之妄行;比丘所應為者乃是護持真正如來藏之阿賴耶識故, 佛說阿賴耶識即是如來藏故;今者法蓮師卻以比丘身分,秉持私心而謗根本大法之阿賴耶識,謗為非是如來藏,即成誹謗真正如來藏之「謗菩薩藏」最重罪,成為一闡提人,善根斷盡。法蓮師如是邪見,皆因誤會經論中之文意所致,復又信受楊、蔡二人之邪見,基於私心而不肯虛心與平實詳細探討,致有今日進退兩難之局面出現,如今無力收拾殘局,只能悔恨一世以了殘生;而其故謗菩薩藏、故謗根本大法阿賴耶識如來藏之未來世嚴峻果報,又將如何承受?絕非僅只喪失比丘戒體而已,由是故說,安慧之邪論害人不淺。而印順法師選定安慧邪論作為各大佛學院之教材,更是害人之最;此謂毒藥害人不過一世一命,法毒害人謗法者,害人無量世故。

復次,楊、蔡、蓮等人讀不懂《成論》,誤將論中所舉安慧邪說,認作 玄奘大師之開示,不免成為佛門笑話一椿。有何證據而作是說?今舉 基大師之開示為證: 基大師並不認同安慧的說法,所以在《唯識述記》中註解此段《成論》之義時,指名道姓而表明此段「有義」之說法是安慧之邪論:

【論:「有義八識」至「皆能遍計」。述曰:此安慧等,執即通三性:有漏之心無非執者,五、八識唯有法執,七唯有人,六通二種。 論:虛妄分別為自性故。述曰:若有漏心,有如無漏不起執者,即不應言虛妄分別。若不執心,名妄分別,即無漏心應名虛妄分別之心。即以此理,明有漏心皆能遍計,楞伽、中邊等文,皆言八識是妄分別。 論:皆似所取能取現故。述曰:聖教中說二取名執,有漏諸心既似能取、所取相現,故皆有執;「非有取心」不名取故,「非無執心」似二取故。一切經論皆有此文,《攝大乘論》第四卷中,及《辨中邊》皆作是說。 論:說阿賴耶識至為所緣故。述曰:所執自性之妄執習氣,即能執心等種子;瑜伽第五十一及顯揚等說:阿賴耶識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種為所緣故。若有漏心有不執者,有有漏種,第八不緣,何故論說第八緣妄種?《瑜伽》第七十六及《解深密經》說,第八緣相、名、分別習氣;五十一說,緣遍計種,故遍計種通有漏一切心,即善心等中許有法執,安慧等師義。[0540c17] 】

語譯如下:《《﹝成唯識論﹞說:「有義八識」至「皆能遍計」。述曰:這就是安慧法師等人所執著的說法,也就是說,他們認為阿賴耶識是通善性、惡性、無記性等三性的,他們這樣主張:「有漏之心並非無執著的心,前五識及第八識只有法執,第七識只有我執,第六識通二種執。如果第八識是有漏心而能夠有如無漏性一般的不起執著的話,論中就不應該說祂是虛妄分別。如果不執著的心可以稱為虛妄分別,那就應該無漏心可以名為虛妄分別之心了。由這個道理就可以明白,凡是有漏心都是能夠遍計的,《楞伽經》及《辯中邊論》等論文中都說,包括阿賴耶識在內的八個識是虛妄分別心。聖教中也說能取與所取名為我執、法執,有漏諸心既然似有能取與所取的法相現行,所以都是有執著的;『非有取』的無取心不可稱為取的緣故,非無執的心似有二取現行的緣故。一切經論都有如此的文句言說,在《攝大乘論》的第四卷中,以及《辯中邊論》中,都是這樣說的。所執著自性的妄執習氣,就是能執心等種子;《瑜伽師地論》第五十一卷及《顯揚聖教論》等說:『阿賴耶識以遍計所執自性的妄執種子為所緣』故。如果有漏心會有不執著的體性,而有有漏法種是第八識所不緣的話,是什麼緣故論中說第八識會緣於妄種?《瑜伽論》第七十六卷及《解深密經》中說,第八識緣於相、名、分別習氣;卷五十一中也說『緣於遍計種子』,所以遍計種子通於有漏位的一切心,也就是在善心等位中,容許都是有法執的。」這就是小乘正量部的安慧、般若趜多……等法師所說的義理。》》

護法菩薩也不認同小乘安慧論師的這個觀點,因為安慧論師所舉證的《瑜伽師地論》……等論中,雖有如是語句,但意義並不是安慧論師所解說的那樣,所以聖 玄奘菩薩隨即舉示護法菩薩的如是主張:

【有義(此有義者即是護法菩薩之說也):第六、第七心品執我法者,是能遍計。唯說「意、識」能遍計故,意及意識名「意、識」故,計度分別能遍計故,執我法者必是慧故,二執必與無明俱故,不說無明有善性故,癡無癡等不相應故,不見有執導空智故,執有達無不俱起故,曾無有執非能熏故。有漏心等不證實故,一切皆名虛妄分別。雖似所取能取相現,而非一切能遍計攝,勿無漏心亦有執故,如來後得應有執故。經說佛智現身土等種種影像如鏡等故,若無緣用,應非智等。雖說藏識緣遍計種,而不說唯,故非誠證。由斯理趣,唯於第六、第七心品,有能遍計。識品雖二,而有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遍計不同,故言彼彼。】

語譯如下:《《有另一種說法(即是護法菩薩的主張):只有能夠執著「我」與「法」的第六、第七兩個識,才是能遍計的心品,第八識並不能普遍的計度諸法。下列十個理由可以證明這個說法才是正確的: 一、「第六、第七心品執我法者,是能遍計,唯說『意根、意識』能遍計故」:只有第六識與第七識才是會有遍計所執性的心,因為第六識與第七識能普遍的計度我與法,才是能夠普遍計度的心,因為在《攝大乘論》中,世親菩薩只說意識、意根是能夠普遍計度的心,所以阿賴耶識不是能計度諸法的心品,所以安慧法師不該說阿賴耶識是有漏有記性的心。 二、「意根及意識名『意、識』故」:第七識名為意,第六識依附於意根才能從阿賴耶識中現起,所以依意根立名而說為意識,諸論中既然都說「意、識」能普遍計度諸法,所以說只有意與意識才是能普遍計度諸法的心品,所以安慧不該說「阿賴耶識會普遍的計度諸法」。 三、「計度分別能遍計故」:能夠計度分別的心,才是能夠普遍計度的心故;在八識心王中,只有第六和第七識才有能力普遍的計度諸法,而前五識及第八識都不能普遍的計度諸法,所以不是能遍計的心品,所以安慧說阿賴耶識是有漏有記性的心,是錯誤的說法。 四、「執我法者必是慧故」:第六和第七識有五別境心所法中的了別慧,第八識並沒有五別境心所法中的了別慧,所以不可能會有善惡性或貪著性,如何能夠普遍的計度諸法呢?所以安慧說阿賴耶識是有記性的心,是錯誤的說法。 五、「二執必與無明俱故」:我執與法執都是無明體性的污染執著,而我執與法執則是與無明相俱,但是第八識並沒有無明,不與我執的一念無明相應,也不與遮障實相的無始無明相應,當然是沒有遍計性的,所以安慧法師說阿賴耶識是有記性的有漏心,是錯誤的說法。 六、「不說無明有善性故」:在《瑜伽》……等論中,都不曾說過無明有善性的開示,那麼無明就是不善性的了;而第八識心體是無覆無記性,無所謂善與不善性,所以阿賴耶識沒有「有記性」中的有漏性,所以安慧說阿賴耶識是有記性的有漏心,是錯誤的說法。 七、「癡無癡等不相應故」:阿賴耶識與癡、無癡等二性都是不相應的,意與意識會與癡或無癡相應,但是第八識從來不與癡或無癡相應,怎可說第八阿賴耶識會有「有記性」的善惡有漏性呢?安慧怎可說阿賴耶識是有記性、有漏性的心呢? 八、「不見有執導空智故」:意與意識往往有我執與法執,有這兩種執著的時候,就不可能發起導致證得諸法空相與萬法空性的智慧;而第八識從來不曾與我執法執相應─ 恆而不審─ 如何能與我執法執相應呢?既不與我執法執相應,又如何能有遍計所執性的有漏有記性呢?所以安慧師徒誹謗說阿賴耶識是有記性、有漏性的說法顯然錯了! 九、「執有達無不俱起故」:隨順於聖教而作我空觀、法空觀時,能夠達到諸法空相的智慧與境界;意與意識一向都有法執,即是執著諸法中有「常而不壞我」者;如果斷了我法二執,就是親證二無我,即是達到「一切法無」的都無執著境界;若無法執的話,就不可能現觀二空正理了。但是第八阿賴耶識從來離見聞覺知,所以從來不曾與我執、法執相應,也不能現觀我法二執,所以不可能會成為有漏性、有記性的心品;安慧不知這個道理,而說阿賴耶識有善惡性的有記性,是錯誤的說法。 十、「曾無有執非能熏故」:不曾有過哪一個能熏習的心是沒有我執法執的,所以只要是能熏習諸法的心品,都是有記性的;但是第八阿賴耶識心體卻是執藏種子的心,正是所熏的心,不是能熏的心,所以祂是沒有任何的執著的;阿賴耶識既然不是能熏習的心,而是被熏習的心,則是不曾有執著的心品,怎麼會是安慧所說的有覆性、有記性、有漏性的心品呢? 而且,《楞伽、中邊》等經論中,雖然說三界中的八識心王都是虛妄分別,卻不可誤會經論中的真實義;因為在有漏位中的八識心王,雖然能以六七識作我空觀、法空觀,但是卻不能使意與意識住於第八識所住的本來無漏的境界中;又因為六七識不能斷除我執與法執的緣故,使得第八識心體含藏著六七識相應的我執與法執的種子,所以才會說有漏位中的八識心王都是有漏的虛妄分別性,因為第八識能使意與意識生起有漏有記性的虛妄分別故,但這些論文中的意思,卻不是安慧所誤會的「阿賴耶識有善惡性、有有漏性」,所以安慧是誤會根本論等論意了。 此外,雖然說第八識有能取與所取的法相出現,但是能取是指第八識出生了六七識而有能取的現象,所以能取是指六七識心,而非第八識心;所取則是因為第七識的遍計執性沒有滅除,所以使得第八識不斷的出生六塵相,而被六七識所執著,成為所取的法相;但是能取與所取的法相,其實都與第八識阿賴耶識本身並不相應,只與六七識相應,阿賴耶識是出生能取的七識見分與所取的六塵相分的心,所以不在能取與所取二法中,所以並非八識的一切識都能攝在遍計性中,不應該本來無漏性的第八識心體也有六七識所有的我執與法執故;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那麼如來的後得智所轉依的第八識的境界,也應該變成會有執著的緣故;而經中說佛地四智心品所示現的三身淨土等種種影像,豈不也都會成為二取的現象了?譬如大圓鏡智、妙觀察智、平等性智、成所作智,如果沒有緣於十八界法、取受十八界法及眾生五蘊相的作用,就不能成就四智的作用了,那就應該說佛的四智不是四智了;所以不能因為第八識仍有取受十八界及四智無漏法種等無漏有為法的取受性,就說第八識是有漏、有記性的心。 復次,經中雖然說藏識能緣於遍計所執性的有漏法種,然而卻不是說唯緣遍計所執性的法種,所以實際上還有無量的法種都是第八識的所緣;而且遍計所執性的有漏法種雖是第八識的所緣種子,但是現起以後卻與第八識不相應,只是與六七識相應,所以安慧法師不應該說第八識是有漏、有記性的心體,所以經中所說的「藏識緣於遍計所執性種子」的開示,不能取來作為誠實的教證。由這些道理上所證明的意趣,就可以知道:唯有在六七識心體上面,才能說是有遍計執性的心品。》》

往往有諸學人誤會大乘法義所說的取受性真義,誤以為所有的取受性都是有漏法,便因此一誤會後之邪見,否定真正的實相心阿賴耶識心體,謗為生滅法。小乘法正量部一派中的安慧法師與其徒弟般若趜多亦復如是,由是緣故而造論誹謗實相心為生滅法;今日更有印順法師盲目跟隨而否定第八識阿賴耶,甚至以其邪見著作而「遺」害我會中之學人,致有蔡岳樺以曾就讀佛學院之先入為主邪見故,誤認為小乘論師安慧之邪論為正論,於所證阿賴耶識生疑不信,退失佛菩提,進而否定阿賴耶識為生滅法。然而阿賴耶識之取受性中,有屬於有漏有為法者,亦有屬於無漏之有為法者;屬於有漏之有為法者,乃是欲求親證解脫果之人所應滅除者;然而亦有屬於無漏之有為法者,乃至成佛皆不應滅除, 世尊更說為應當修證及永遠寶持之法者,是故第八識上之無漏有為法取受性,不可與前七識有漏有為法之取受心性混為一譚也。

應滅除之有漏有為法種者,謂根本煩惱之貪、瞋、癡、慢、疑、惡見等六大煩惱;亦謂隨煩惱之無慚、無愧……等二十隨煩惱,以及四種不定之心所法等,皆是所應滅除者。餘諸無漏有為法者,譬如阿賴耶識心體自身真如性之自體性、大種性自性、相性自性、因性自性、緣性自性、成性自性等,亦如阿賴耶識相應之五遍行心所法,乃至阿賴耶識經由三大無量數劫之淨除二障種子,最後轉成佛地之第八無垢識時,成就特異功德而與五別境心所法、善十一心所法相應,八識心王之一一心、一一心所法,皆得自行運作而廣利眾生,為等覺菩薩所不能臆知者,亦屬無漏有為法之體性,然皆是因為無垢識心體之有無漏有為法種之取受性,方能成就如是三界一切有情中之最廣大功德;若無如是無漏有為法種之取受性,則無四智心品可言,亦無一切種智可言,何能成就佛地廣大功德?何能廣利眾生?如是佛地一切廣大無漏有為法上之功德,都因無垢識之無漏有為法上之取受性而來;而無垢識之如是取受性,則是因地時之阿賴耶識位本已有之,非從修來,亦無從捨棄之;若無如是無漏法上之有為功德種子之取受性,欲求成就佛果福德之圓滿者,欲求佛道一切種智、四智心品之具足者,欲求安住佛地境界者,直是緣木求魚,絕不可得,安得成就佛果?

而阿賴耶識心體雖有如是無漏有為法上之取受性功德,如是取受性卻是本有而永遠不應消滅之善淨功德法;乃至定性聲聞阿羅漢入無餘涅槃時,亦只是不令此一無漏有為法種子之取受性現行爾,仍舊無法加以滅除也;阿羅漢如是,諸佛菩薩亦如是,皆無法加以滅除也;亦不應作任何絲毫滅除之行為,假使真有一法能加以滅除的話。如是取受性,卻是所熏法的阿賴耶識心品才可能有的法性,絕非能熏法的前七識所能有的法性;如是取受性,迥異於能取性之見分七轉識及所取性之相分六塵法。若人無智,誤將經論中所說阿賴耶識之如是取受性,誤會為七識心對六塵能取與所取之取受性,因此誹謗阿賴耶識心體為生滅法者,即是新學無智菩薩,不懂阿賴耶識心體對六塵外的無漏有為法之取受性;由未貫通三乘菩提故,亦未貫通大乘菩提之相見道諸法故,便以自己臆想所得之邪見,以諸論中所說阿賴耶識心體有取受性一語,用來否定阿賴耶識,謗為生滅法,成就最嚴重謗法之地獄罪,即是二○○ 三年初,拒絕余之求見面談法義,直接出書否定阿賴耶識之楊、蔡、蓮……等人也!(編案:詳見本會台南共修處法義組所造《辨唯識性相、假如來藏》二書之辨正。)

阿賴耶識心體既然恆離見聞覺知,又是從來住於無覆無記性中,純屬被動性之心體,完全秉持意根之遍計執性作意而隨緣應物,都不思量一切法,都不觀察一切法,都不了知六塵中之一切法,當知絕無可能成為有覆性心,當知絕無可能成為有記性心,永離善惡性。若是常於六塵萬法中生起見聞覺知,能取六塵而了別六塵萬法者,方有貪瞋……等有覆性之心所法生起和相應,方可能成為具有善惡性之有記性心;然而一切熟讀經論而知阿賴耶識體性之人,都能依經論聖教而認定阿賴耶識心體從來離六塵中之見聞覺知性,從來不於六塵萬法而起絲毫之貪瞋……等心行,是故阿賴耶識必是無覆無記性心。所以,古天竺的小乘安慧論師說八識心王都是有漏有記性的心,而將阿賴耶識也攝在有漏有記性的心性中,是完全錯誤的說法。

此外,在實證上面來說,一切親證阿賴耶識心體的人,如果不是聽別人明說密意的人,都能夠現觀阿賴耶識心體的自性是離六塵中的見聞覺知的,是離我性的,是離我執的,是離法執的,是無善性亦無惡性的,是無覆性的,是恆而不審的─ 從來都不審度一切法─ 從來都只是隨順於意根的作意而顯現諸法的;如果意根斷滅了,不再有意根的作意時,阿賴耶識是絕對不會再現起一切六塵相的,也絕對不會在死後再現起中陰身的。所以,阿賴耶識自體是從來就不曾有一絲一毫的我執與法執的,是從來就不與善惡性相應的,怎會是安慧論師所說的有漏有記性的心呢?

古天竺的正量部小乘論師安慧法師,與其徒弟西域的般若趜多,不能如是現觀,所說也不符合經中聖教正理,由此即可了知:安慧法師與其徒弟般若趜多二人,根本不曾親證第八識。也正因為這個緣故,所以他才會在 世親菩薩的《大乘五蘊論》之上,另造《大乘「廣」五蘊論》,冠於 世親菩薩之上,欲顯示他比 世親更有智慧,而將能出生識蘊的阿賴耶識,歸類在阿賴耶識所出生的識蘊中,因此而誹謗阿賴耶識是有漏有記性的心,誹謗阿賴耶識是生滅法;也正因為他根本不曾親證阿賴耶識,不能現觀阿賴耶識的自體性,所以根本不懂大乘法,所以才會和現在的印順法師一般,否定阿賴耶識,以二乘法來解釋大乘法,並且私下否定大乘法,所以他的弟子般若趜多,才會在後來秉承他的謬論而造了一部《破大乘論》,來破壞大乘諸經所說的深妙法。

一切親證阿賴耶識的人,都可現觀祂的無漏性、無記性、無我性,所以安慧法師誹謗說八識心王全部都是有漏有記性的心,可見他根本不曾證得第八阿賴耶識,不能現觀第八識的確實體性,才會純從經論文字表相中尋求理解,才會以預設立場來研讀大乘論典,以致誤解了經論而說出這樣破壞三乘菩提根本心的破壞正法的話來。安慧既是未證第八識心體的人,從大乘別教法義以觀,只是凡夫位眾生,根本沒有造作大乘論著的資格;本身又是小乘正量部僧人,也沒有資格寫作大乘論典,但他卻以小乘法師的身分而造出荒腔走板的二乘本質的《「大乘」廣五蘊論》來,用以證明自己的邪說為正法,用以誤導當時及後世之廣大學佛人;時至今日,更誤導了印順法師等一群人,再由印順法師邪見主張的著作,誤導了本會之楊、蔡、蓮……等人,轉信小乘法師安慧的邪論邪見,因而大膽否定三乘正法根本之阿賴耶識,謗為生滅法,成就謗法及謗大乘賢聖僧之地獄罪。若論始作俑及推廣者,古時正量部之小乘法師安慧、般若趜多,以及古天竺之月稱、阿底峽,西藏之宗喀巴、克主杰等人,皆是罪魁禍首;若論今時之罪魁禍首,則印順法師當之無愧。

古安慧等人捨報前,或者不知自身之謬誤,補救無門;今之印順法師……等人,藉由平實之多方舉證與論述,應皆已知自身之謬誤極為嚴重;然而平實指名道姓辨正印順法義以來,至今已有六年、十餘本書,仍然未見印順法師……等人出面更正、公開懺悔,收回以前所發行之種種謗法書籍;後時捨壽,所將面對之多劫尤重純苦長劫嚴峻果報,誠不知印順法師……等人,未來世中將何以承受?而今時之楊、蔡、蓮……等人愚癡不辨,踵繼為之,不畏果報,根本不知菩薩所畏之因;乃至今時明知大謬,卻仍然故作無誤狀,繼續撐持已經破敗之「弘法」局面,力圖東山再起,根本不畏後時之果。如是行為,乃是既不畏造惡因、又不懼受惡果者,可謂為修習正法之菩薩乎?有斯「菩薩」不畏於廣造謗法之因者乎?有斯「菩薩」不畏於後時無量世之果報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