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之危機——敬答藏密上師及顯教大法師之質疑



《狂密與真密一至四輯》 自 序



凡修學佛法者,全仗 佛語開示、輯成經典以表 佛旨,遵行不渝而證法道;凡我佛子親證佛道,莫不仰仗 佛力加持,然後方得一念相應、親證般若;若人欲修佛法、欲證佛道,而不依止 世尊,如是欲證佛菩提者,名為愚人。然而密教之見、修、行、果,悉皆依止密教祖師自設之雙身佛—以恒時手抱女人而受淫樂之雙身「佛」為報身佛(如是報身佛,實非真正之報身佛,悉是鬼神夜叉之假形示現),復以得自外道中之性力派雙身淫合之法而求佛道,以之作為佛法之正修,而不依止創建佛教之 釋迦世尊,乃竟依止凡夫俗子之蓮花生上師,以為密教之主,而與顯教分庭抗禮,不依止 佛,名為顛倒。

蓮花生本是外道凡夫,肉胎出生,娶妻生子,並非真正蓮花化生;密教上師為建立密教之教主,是故渲染附會而流傳之,加以後人盲目誤傳,遂成密教所公認之蓮花化生,故名蓮花生。彼蓮花生既是凡夫,所弘之法復又全是外道性力派之世間淫樂邪道,乃是 世尊於諸經中一再指斥之欲界愛無明,說為三乘一切佛子所應斷者,而蓮花生竟教人貪著淫欲中最大之樂觸,完全反 佛所說,焉得名為「佛教之密教主」?是故學佛之人當依 釋迦牟尼佛,不應依止凡夫外道之蓮花生上師。

復次,已知依 佛而不依凡夫外道已,當知依止正法而不依止於人(依法不依人)之正理。 佛所說法,不外解脫道及佛菩提道;如是二法,綜而言之,悉已函蓋於佛菩提道中。解脫道之修證,要依斷我見及我執而得;我見者,執見聞覺知之心為常不壞我,堅認此意識心由往世轉生而來,死已能去至後世,誤執此心作為輪迴之主體識,是名我見;如是我見,即是密教「證悟成佛」後之蓮花生上師所說離念靈知心也。今者密教建立蓮花生為教主之後,復又將彼常見外道法套用佛學名詞而說為佛法,再將彼外道法高推為更勝於佛教顯宗之法,名為即身成佛之妙道,然實完全違背佛法,故名外道。

斷我見後尚須除斷我執,我執斷已,名為三界一切人天應供之阿羅漢或辟支佛,此是解脫道之正修行也。今者密教上自教主蓮花生,下迄今時一切上師法王,悉以行淫至性高潮時之樂空靈知心、及靜坐至一念不生之離念靈知心為佛地真如,悉墮意識之中;復又誤認淫樂空無形色、受樂之覺知心空無形色,名之為佛法所說之空性,誤會般若經中 佛意,由此二緣名為未斷我見之凡夫;依此而弘之法悉是常見外道法,與民間信仰所說之靈魂無異,唯是「有淫樂與無淫樂、有念與離念」之差別爾。如是常見外道法若可依止者,則一切外道法悉可依止為佛法也。

今者密教古今上師所說之法,悉是常見外道法,復以鬼神夜叉所傳之性力派雙身法為中心思想,焉可依止?有智之人悉當審觀細思,而後知所取捨:依正法而不依上師。佛菩提道之正修,則是以 佛所說:親證第八識如來藏為首,然後依所證如來藏而親領受—親自現前領受如來藏之體性,因而發起般若慧之根本智(般若總相智)及後得智(般若別相智與一切種智);以證此識故知實相,以證此識故起後得智中之一切種智少分,名為道種智,是名初地菩薩,如是方名佛菩提道之正修行也。

然密教卻因不能證得第八識如來藏,因之不能發起般若慧;便另行發明觀想所出現之中脈內明點,作為佛所說之如來藏阿賴耶識,以之矇混代替,作為般若慧之修證而秘密之,不令顯教中人知其所證如來藏阿賴耶識即是明點。復以明點能通達中脈上下五輪之外道法證量,作為佛教般若慧通達位之初地菩薩證量,以之籠罩顯教出家在家四眾菩薩,及籠罩密教中之初機學人,令人崇拜不已,不敢生疑。

如是,密教古今諸師,悉皆依止蓮花生外道而欲求證佛法,悉皆依止中脈明點觀想之外道法而欲求證佛法,猶如煮沙而欲成飯,與佛法實不相應,名為顛倒。是故一切佛教學人修學佛法,悉當依止 釋迦世尊,莫依止外道蓮花生;當依止佛教正法,莫依止密宗外道法;當依止佛教僧寶,莫依止密教外道喇嘛上師,否則即成顛倒想、顛倒修也。

復次,密教以男女雙身淫合之法,作為佛法正修;以性高潮之一心不亂名為等至,以行淫作為禪定之正修行,與 佛所說外道及菩薩修證之四禪八定相違,亦與 佛所說之解脫道相違,更與 佛所說之佛菩提道完全牴觸、背道而馳。如是印度教性力派外道所說世間淫樂之法,而密教高推之為超勝於佛教之勝法,依之而修者,必將導致後世之長劫輪迴三途而不可止,受苦無量,焉得名為佛法正修?是故一切人修學佛法者,當依 佛所說法,莫依密教諸師所說之外道法。

密教興而佛教亡,是古印度之歷史事實。密教之興盛,必將導致佛法之衰落;興盛至極而完全取代顯教已,則必滅亡佛教;此因密教之法並非真正佛法,乃是外披佛教表相,內實常見外道及淫合享樂之世間法—乃出家人行在家法;是故密教完全取代顯教之後,佛教即告滅亡,徒有佛教寺院及僧侶,本質已轉變成鬼神為中心、為依止之外道。

凡修密教之法者,全仗 佛力加被,此是密教一切上師法王之共識。而今密教諸師卻一致主張:「依止上師為主,依佛為次。」主張「應依上師所造密續、不依 釋迦佛所說經典,密續勝於顯教經典。」亦如宗喀巴之主張「依雙身法大貪而修,離貪即是違犯三昧耶戒。」而密宗古今法王上師之修證,悉墮斷見與常見外道法中;密續中之一切經續,復是密教祖師之長期集體結集,非 佛所說;其中之法復是外道法,如是而言依止上師、不依顯教經典,依止密教所崇奉之鬼神化現雙身佛、不依止顯教真正之佛,焉能證得佛法?則知密教諸師之言及密續所說,悉是顛倒之說也。

余造此書者,其故眾多:乃因密教學人普皆不知密教之本質,故受矇騙誤導;復因台灣顯教近年來有許多大法師,競相夤緣密教達賴喇嘛世俗法之大名聲,以抬身價;如是作為,導致顯教許多出家二眾,不知彼諸大法師攀緣密教自高之用意,誤以為密教真是佛教;復因求證大乘般若極為困難,久修而不能親證之,每見密教諸師個個皆有「證量」,所言證量「高超」—動輒入地、成佛,彼諸出家二眾不知密教底細,乃轉向密教求法;末因社會普遍不知密教非是佛教,但見弘密之道場爆發「性醜聞」已,便謂是佛教道場法師發生邪淫之事,怪罪佛教,令佛教常受密宗邪淫宗徒之牽累,屢受其害。由是諸故,應造此書,以正視聽,以護佛教。

然造此書最大之原因,則是觀察密教以外道法代替佛教法義,處處說為更勝於顯教之究竟成佛法門,如是以外道法冒充佛法,以喇嘛外道身冒充佛教僧寶,再以崇密抑顯之手段而蠶食鯨吞佛教資源,以漸進和平之方式,滅亡佛教於佛子不知不覺之中,將又重演古天竺佛教滅於密宗手中之歷史。

而密教法義之當代首領,首推達賴喇嘛及印順法師;達賴公開推廣無因論之緣起性空觀,否定第三轉法輪之唯識諸經,依宗喀巴之說而指為不了義法;復又暗中弘傳雙身法—認為性高潮時之明光心即是佛地真如,說為究竟成佛之法。印順法師則以顯教法師身分而主動繼承密教邪法,極力弘揚密宗黃教無因論之應成派中觀,明為反對密教(指斥密教雙身法),實際則以廣弘應成派中觀之無因論而護持密教,以此而否定 佛說之第三轉法輪諸經如來藏妙義,由此故令密教意識境界之雙身法獲得生存之空間;如是今時顯密二大師之弘傳密教邪法,一明一暗,同令密教得以擴大其勢力,同令佛教學人誤以為密教真是佛教,其惡劣影響極為重大深遠,不能不據實加以披露。

由是諸因,必須盡示密教之法義秘密,必須盡辨密教法義之邪正,普令一切佛子及社會人士知之,乃有此書之著作與發行,欲令大眾了知密教之外道本質及其異於真正佛教之處,以護真正之佛教。

余作是辨正密教法義之行,欲令密教回歸顯教法義,驅逐密教崇奉之外道邪法遠離佛門,故以此書為緣,期望佛教法義回歸佛世之純淨—不夾雜密教諸外道法,普願我教一切大師學人悉知密教之真實面目,亦令密教遠離外道法,回歸顯教諸經 佛說正法,而令佛教日趨純淨,以求賡續佛法慧命至月光菩薩降世之時。若密教不願修正其外道法者,則當令密教脫離佛教,與佛教兩不相干,方能令 世尊聖教從此永安,不復受密教外道法之干擾。

然今藏密諸師眼見余之辨正密教法義,不願修正其邪謬法義,而欲繼續原有邪法以救密宗外道法之將亡、思圖密宗謬法之久存,乃故意於網站上以顯教之學人之身分,化名誣蔑余為附佛法外道,藉以混淆視聽—令人誤以為是顯教學人對余之批判;如是行為卑劣失格,猶如賊人之大喊抓賊無異。密宗諸師生大瞋恚於余—大肆詆譭余為外道,然彼等只能私下對信眾飾言:「平實居士於密法外行,吾人不屑與之對話或辯論。」而皆不敢、亦不能對平實之言論,公開書具真名地址而提出佛教法義上之辨正,只能作諸飾辭及遮掩之說。

此因彼等密教中修行三十年以上之喇嘛上師實已自知:密宗之法只是將佛法名相套用於彼等祖師從外道所學得之世間法中爾,本質絕非佛教。彼等實亦自知未曾證悟般若,自知未證如來藏,自知尚未入菩薩法中;然若據實而言,必將遭致密教眾人圍攻,故無人肯據實而言;亦因難捨名聞利養,是故仍藉密教之法續受供養,因循苟且以度時日。由是之故,密教諸師於余所說密教法義之內涵,悉皆諱莫如深,不敢作具名公開之辯解,亦不敢前來與余作私下之法義辨正;彼等皆已了知:密教之法皆是套用佛法名詞之外道世間法,皆不能端上大雅之堂故。

復次,密教之法,自始至終不離雙身淫樂第四喜之法,將之懸為修證成佛之最終鵠的,是故西藏密教之所有密續一切隱語所言者,悉皆同是此法,無有二意;若必各派一一密續皆一一加以闡釋者,則必導致極多前後重複之討論,讀者閱已,唯增厭煩,並無實義,是故僅舉代表性之宗派密續,以括弧註解之,令讀者能了其意即可。

復次,本書文辭必須淺白,乃至使用世俗常用而非正統之成語文字者,於此亦應說明。蓋密教之法確實邪淫荒謬,是故不許令外人知之,乃以隱諱之暗語而弘傳之,故其密續之中,多諸暗語。此諸暗語若不加以淺白之解釋,則學人讀之亦不解其義;若不解義,則不能辨正其法之正邪,此後密教諸師仍可從中作諸飾辭而轉移焦點、遮掩其謬,令余護持佛教正法之行功虧一簣;是故本書文辭必須淺顯明白,令讀者悉得解知其義,亦令密教諸師不能曲解掩飾。復次,鑑於密宗初機行者多屬教育層次較低者,為令彼等諸人讀已,能得真解余書所說之意,故本書言詞必須淺白,儘量避用一般人不常用之詞彙。

復次,本書對於所舉證之密教「經部、續部」文詞,多以括弧()而附註於後,乃因:若必一一加以逐段解釋者,則篇幅將更大幅增加,是故採取較為簡便之方式,以括弧而附註之,節省篇幅;讀者閱已即知,便能據實而作解析、了知密教法義之邪正,即能回歸正道而捨邪法,則余目的已可成就,是故作此較為簡便之方式而註釋之。

復次,本書原計劃篇幅為一冊約四百頁;然因密教法義之全面偏邪,導致評論之文辭量鉅,無法縮減,達於五十五萬餘字,乃於內文部分每頁增加三行成十七行,如此儘量容納之,仍需分成四冊方能完印。是故編排較為擁擠,可能導致年長讀者較耗眼力,實是不得已之舉,謹此先表歉意。

復次,本書為防部分迷信之密教信徒大量蒐集焚燬—猶如昔年有法師居士蒐集《正法眼藏—護法集》而焚之,故不以免費結緣方式流通,改以局版書發售之方式流通之,然因不以營利為目的,故以不敷成本之「成本價」流通之,由本公司餘書所得利潤挹注之,以廣流通、廣益學人,如是護持佛教正法。茲以此書出版在即,故敘緣由及編輯大意如上;普願顯密一切行者細讀此書,一一加以驗證而明辨之,以護自身、兼救他人,大眾同離破壞佛教正法之大惡業,莫再因循苟且而隨密宗邪法深入歧途。

菩薩戒佛子 平實居士 謹誌

公元二○○ 二年仲春 序於喧囂居